“南昌殺妻拋尸案”二審10月8日15時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10月8日17時許,受害人易某的母親張女士告訴澎湃新聞(www.thepaper.cn),庭審已經結束,未當庭宣判結果。
另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,8日下午的二審庭審中,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法庭調查和辯論,上訴人王東龍作了最后陳述。庭審結束時,合議庭宣布休庭,另行擇期宣判。雙方親屬旁聽了庭審。
被告人王東龍被指控殺害妻子易某并拋尸滅跡,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王東龍構成故意殺人罪,判處王東龍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其后王東龍?zhí)岢錾显V。
張女士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,王東龍殺害妻子的行為給她們家里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。她希望二審能維持原判,為女兒討回公道。
澎湃新聞此前報道,今年7月16日,“南昌殺妻拋尸案”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。法院審理查明,易某、王東龍為登記結婚的夫妻。2020年10月13日晚,易某、王東龍因瑣事在家中發(fā)生口角,王東龍遂用雙手用力扼住易某的頸部致易某窒息死亡。案發(fā)后,王東龍將易某的尸體裝入行李箱后拋入贛江,還假冒易某的身份回復他人信息。
法院認為,王東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應依法予以嚴懲。本案雖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(fā),被告人王東龍歸案后認罪態(tài)度好,具有坦白情節(jié),但王東龍犯罪性質惡劣,作案后與朋友吃喝娛樂,拋尸滅跡,欺瞞親友,無悔罪表現(xiàn),社會危害極大,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對王東龍不予從輕處罰。法院一審判處王東龍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一審判決后,王東龍?zhí)岢錾显V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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