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1日,大姚縣公安局金碧派出所破獲一起涉嫌故意毀壞財物案,嫌疑人施某某被大姚縣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00:47案情經(jīng)過>>>
感情受挫 引發(fā)鬧劇
2021年5月份,施某某與女朋友何某某感情不合,發(fā)生糾紛,6月份兩人分手。8月初的一天晚上,王某某駕駛號牌為云E9QXXX的白色轎車到北門坡接女友回家,恰好被在北門坡游逛的施某某看到,將王某某的女友誤認為是自己的前女友,內(nèi)心憤怒,未了解清楚情況便對假想“情敵”王某某產(chǎn)生了報復心理,遂駕車尾隨至某學校門口,用手機拍下王某某的車號牌,以便日后報復。
初次作案
8月4日中午,施某某在一雜貨店購買了一把水果刀隨車攜帶,產(chǎn)生將王某某的轎車輪胎戳破的心理。
8月9日4時許,施某某駕車到某學校門口旁,用提前準備好的水果刀將王某某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右前、后輪胎戳破,后逃離現(xiàn)場。經(jīng)認定,王某某被損壞的兩個輪胎直接損失價值為184元人民幣。
伙同朋友作案
8月15日凌晨,施某某伙同倆朋友再次到校門口將王某某轎車的四個輪胎戳破,后逃離現(xiàn)場。經(jīng)認定,王某某被損壞的四個輪胎直接損失價值為930元人民幣。
再次蒙面作案
8月28日4時許,施某某駕車到某學校岔路口,攜帶提前在網(wǎng)上購買的跳刀,頭戴黑色頭套,徒步到學校旁停車場內(nèi),觀察四周無人后,將王某某的轎車四個輪胎戳破,順手用刀將車身四周車漆劃壞,后離開現(xiàn)場駕車逃跑。經(jīng)認定,王某某被損壞的四個輪胎及四周被劃壞的車漆直接損失價值為4914元。
結(jié)局舒適
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因多次作案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(guī)定,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。9月21日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八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嫌疑人施某某被大姚縣公安局給予刑事拘留。
9月24日,受害人王某某為公安民警送來了一面錦旗“人民警察熱情為民,破案神速為民解憂”,感謝民警迅速破案,結(jié)束了這一場“無厘頭”的鬧劇,為王先生在這場無妄之災中伸張正義,讓魯莽之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。
來源:大姚警方
編輯:李冬雨
編審:周曉雪
終審:周健軍
長期接受來稿,投稿郵箱:zscc812@sin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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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。
發(fā)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么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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