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侶之間的分手,對于之間情感的付出及物品的贈與,最后是真的要把東西還給對方嗎?
情侶之間恩愛的時候,買什么東西那都是分分鐘的事,可一旦分手,又是分“財產(chǎn)”又是“算賬”明碼標(biāo)價,簡直鬧得沸沸揚揚,恨不得讓全世界都知道分手了,這不剛才咖啡廳碰見一對小情侶,簡直讓我三觀炸裂。
女方說,這是你給我項鏈戒指和包包,全還你男方說:那不行,你都用了,得給折舊費。我聽了之后真的大跌眼鏡,女方又說,那這樣都換成錢吧,也別還來還去的,還麻煩。后來兩個人竟然真的拿出手機(jī)給對方轉(zhuǎn)賬,算得清清白白的分手我還真是第一次見,按照平時的認(rèn)知分手后的東西要么扔掉,要么賣掉,能用的還可以繼續(xù)使用,折成錢還給對方,還是我第一次見,簡直不要太神奇。然后我又去詢問了幾個分手的朋友,看看他們是怎么回答的吧。閨蜜和我說,她和男朋友算是門當(dāng)戶對,花錢什么的都是大手大腳,完全記不得花過什么,要說分手算賬,又不差這幾個錢,何必多此一舉的麻煩呢。但如果涉及到借錢什么的,還是要算清楚才是啊,不得不感嘆一句果然大戶人家的小姐就是闊綽。
又去問了一個家境比較中等的朋友,她的回答還是比較中肯,貴一點的可以賣掉,便宜點還能用就自己留著唄,東西又沒錯還回去也挺掉價的實在看著心煩扔掉送人都可以,明碼算賬,真的就有點吧愛情當(dāng)成交易的感覺了。
果然我的朋友們?nèi)^還是比較符合的,想法多少沒有出入,那么遇到這種分手之后要求還回去東西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,可真的太苦惱了。
但是為什么會涉及到好東西呢?是真的在意這幾千塊錢嗎?
有一種情況,他是在意的,談戀愛的物質(zhì)基礎(chǔ)是當(dāng)今社會的重中之重,長得好看是一方,有錢更吃香,如果戀愛的時候花銷很大而自己的財力物力又跟不上女方的節(jié)奏,自然想在分手的時候把花錢的東西要回來,已經(jīng)花過的錢,都是一筆不小的補償,而女方又不是很在意這樣的情況的時候,遇到這種男朋友簡直是一大災(zāi)難,女方又不愿意拉下臉去和男方要回來,這個時候,豈不是虧上加虧。
曾經(jīng)遇到個朋友,男朋友是外地的,分手的時候拿走了她的筆記本電腦,男方說:你給我三萬,我把電腦還給你,簡直是不可理喻到家了,女方氣不過給他父母打電話,讓父母出面這才把電腦要了回來,還省去了一筆損失。
所以姐妹們擦亮雙眼,如果遇到這種男朋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在經(jīng)濟(jì)方面有這方面的問題,趕緊分手,趁著還沒結(jié)婚,把這種可能扼殺在搖籃中,婚后的財產(chǎn)分的可是更加離譜,一不小心可就賠了個底掉兒,實在是太不合適了!
談戀愛花錢也要根據(jù)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解決!不要盲目跟風(fēng)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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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我看過,感覺說的挺對的,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