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報訊(記者蘇瑋杰 通訊員陳瓊芬)駕駛車輛上路需要取得相應(yīng)的駕駛、行駛證件,這是常識,也是必須遵守的交通法規(guī),然而有些人竟耍小聰明,企圖用假的駕駛證、行駛證蒙混過關(guān),6月9日,泉州市南安公安局東田派出所查處一起涉嫌買賣身份證件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。
“本來以為只是吵個架,沒想到……”6月8日,黃某與女友及幾位朋友因為糾紛大打出手,女友隨即報了警。東田派出所民警到達現(xiàn)場后,在進行日常詢問及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黃某車輛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存在假證嫌疑,最后民警通過更深入地核查證實,黃某的駕駛證及其“剛買”的車輛的行駛證竟然都是假證!
原來,前段時間黃某與女友因感情不和分手了,黃某實在松不下這口氣,千方百計想與女友復(fù)合。但女友鐵了心似的,一直不為所動。黃某翻箱倒柜,企圖找出一個能讓女友回心轉(zhuǎn)意的東西,突然看到柜子里躺著那本自己幾年前購入的他人名下的駕駛證,一個念頭在黃某腦海中浮現(xiàn)了——“我用這本駕駛證去租個新一點的車,再買一本假行駛證寫上女友的名字,說送車給她,她肯定會被我感動然后答應(yīng)跟我復(fù)合!”
為挽回女友芳心,黃某美滋滋地拿著假駕駛證到溪美某車行租了一輛奧迪,并制作了一本行駛證。找到女友后,黃某告訴她:他買了一輛奧迪,已經(jīng)登記在她名下,希望她可以和他復(fù)合。不曾想,女友依舊不為所動。氣急之下,黃某與女友大吵起來并動手毆打,幾位朋友勸架不成也被卷進糾紛,最后女友報警了……
經(jīng)查,2020年春節(jié)至今,黃某(32歲,南安東田人)曾多次使用假駕駛證進行租車,這次制作假行駛證竟然已是“慣性動作”。聰明反被聰明誤,最后,黃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,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【來源:東南早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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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感方面有問題,真的是要找專業(yè)的咨詢機構(gòu)
如果發(fā)信息不回,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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