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網(wǎng)訊 男友大馬路上鬧“自殺”,女友前去勸阻反被撞身亡!記者昨日從白云區(qū)人民法院獲悉,這位“作死”男友被判刑了。法院認定他構(gòu)成交通肇事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。
阿峰(化名)和小婷(化名)本是一對情侶,兩人同在一家單位實習。今年4月15日,兩人實習結(jié)束后相約吃夜宵慶祝,其間有說有笑。不料,回程路上,兩人卻因感情問題發(fā)生矛盾,阿峰賭氣故意走到馬路中間,張開雙臂迎向車流,要向小婷演示“如何被車撞”。小婷見狀后,趕緊跑到阿峰身后,想勸說阿峰離開機動車道,不料卻被男友用右手肘擊到胸口,倒退兩步蹲在車道上。就在阿峰欲查看小婷情況時,林某駕駛小轎車駛過,瞬間將小婷撞飛,也將阿峰剮擦倒地。最終,小婷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而死亡。
經(jīng)交警部門認定,由于阿峰在車行道內(nèi)停留且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,導致林某駕駛的小汽車與小婷和阿峰發(fā)生碰撞,造成小婷死亡的嚴重后果,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,林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,小婷無責任。
白云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阿峰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,因而發(fā)生重大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,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交通肇事罪。被告人阿峰犯罪以后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是自首,并在案發(fā)后積極賠償,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,可以從輕處罰。
根據(jù)本案的事實、情節(jié)、危害后果及被告人阿峰的認罪態(tài)度、悔罪表現(xiàn),為此判決被告人阿峰犯交通肇事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。
法官提醒:
情侶鬧矛盾切勿沖動行事
經(jīng)辦法官提醒,情侶間吵架或鬧矛盾是正常的事,遇到問題要冷靜溝通,互相給予理解,切勿沖動行事。尤其是年輕情侶,遇到感情問題易產(chǎn)生較強情緒波動,沖動之下做出危險行為,這不僅會傷害自己和身邊的人,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,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。
(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云法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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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情感誤區(qū)能找情感機構(gòu)有專業(yè)的老師指導,心情也好多了
可以幫助復合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