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八里:40天因情感問題報警20次終被刑拘,女子太作了
8月23日,澎湃新聞《女子1個月報警20次被刑拘:調(diào)解我感情問題否則自殺》報道稱,近日,湖北隨州。一女子因情感糾紛報警要求民警介入,稱調(diào)解不好就自殺。經(jīng)查,其一個月打20多次報警電話,致救援人員多次出動,因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被刑拘。
一開始看到這個新聞標題,感到很奇怪,為什么新聞中的該女子僅僅只是報個警、求個助,到最后反而令其自己被刑拘了呢?仔細看了視頻才發(fā)現(xiàn),這個報警女子,其行為確實算得上是太作了。
一個來月的時間里,報警20多次,而且每次都是110、120、119幾家聯(lián)合出動,該女子的動靜鬧得確實是夠大的。不僅如此,該女子看到每次報警后都會有一堆人來調(diào)解她的感情問題,到后來她就越來越任性,越來越頻繁地鬧得歡。不但威脅說要跳樓、喝藥、投河等等各種各樣的方式自殺,最后甚至還威脅民警說她要在某社區(qū)放火。
感情問題本來是很私人的問題,通常來說,兩個人之間的事情,很多都是不足為外人道的。也許,一個外表靦腆的女生,在和其他人相處時,會顯得彬彬有禮,但可能在其男友或者是丈夫面前,就會變得很放肆。畢竟,只有在合適的人面前,我們才能摘下面具、放下心防,充分展示自己的本性。
而人也只有放松狀態(tài)下發(fā)展出來的關(guān)系,才是最牢靠的。比如,生活中有的人之前雖然已經(jīng)認識了許多年,但也并沒有多少交集。而后來因為某種契機,僅僅只是有機會在偶然相遇后,進行了一次掏心掏肺地長談,兩人就有可能瞬間變成知己。這樣的兩個人,說不定還能漸行漸近,最終走到一起。也說不定他們在回憶往事的時候,還會感慨為什么他們當初會浪費了那么多年的時光。當然,相反的情況也不時會出現(xiàn),本來過得好好的兩個人,可能會因為生活瑣事慢慢消磨掉原本的情感,兩個人的思維方式及行事準則的各種差異,也有可能使得彼此之間的感情漸行漸遠,最終走向分手的結(jié)局。
而且,感情這種事情很微妙,外人也不能代替當事人來處理,最終兩個人的感情走向,還是要靠當事人自己把握。
根據(jù)新聞中民警的說明,在此之前該女子也因為其感情問題報過警。也許那次大約幾個月前的報警,真的對其情感糾紛起到了很好的調(diào)解作用,讓她嘗到了甜頭。而這一次,從6月14日到7月23日,短短的一個多月時間,該女子竟然報警達到了20多次,如果算起來,報警時間的間隔都不到一天。也就是說,該女子平均不到兩天就要報一次警。而其每次報警后,就像新聞中介紹的那樣,民警都因為該女子的各種威脅,而怕其真的會出意外,只能每次都聯(lián)絡(luò)120、119聯(lián)合出警。這樣的陣仗,可能讓該女子感覺自己很受重視吧,因而就慢慢地報警報上了癮。
而如果一個城市中的每個人、每一次只要有了一點點情感糾紛,馬上就像新聞中的該女子那樣,要死要活地鬧得滿城風雨,甚至于不惜浪費社會資源,每次都報警讓警方處理,那一個城市就算有再多民警和相關(guān)公務(wù)人員也肯定不夠用。
其實,如新聞中該女子這樣的情感糾紛,完全可以找人民調(diào)解員進行調(diào)解。而當涉及到情感問題時,除非夫妻、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員之間,有家暴的情況發(fā)生,這種類似一般民事糾紛的事情,根本就不需要麻煩民警。
就像筆者在本文開頭說的那樣,新聞中的該女子實在是太作了。這次“因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被刑拘”,也算是給了她一個教訓(xùn)。希望該女子今后分清楚她自己私事與公共資源間的界限,不要一味任性,浪費了公共資源,也讓自己變得很被動。
評論列表
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,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(xué)習(xí)學(xué)習(xí)
發(fā)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么辦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