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多家媒體發(fā)布、轉載題為《相親當天車內發(fā)生關系,男子遭婚介所索償拒絕后被報警,因強奸罪獲刑三年“寧愿不減刑也不會認罪”》的文章,文章中涉及唐山法院審理的邸某某犯強奸罪一案。
為此,河北唐山市中級法院發(fā)布的一則通報,稱該院高度重視,迅速組織專門力量對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,目前正在核查中。該院將本著實事求是、公正負責的態(tài)度對案件進行全面核查,并在第一時間將該案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。
通報中提到的邸某某一案,事發(fā)于2018年2月22日。當天,河北唐山灤南縣小伙邸某某經婚介所介紹與王紅(化名)相親,共進晚餐后,兩人在車上發(fā)生關系。
邸某某稱,發(fā)生關系是女方愿意的,而王紅則否認此說法。事后,婚介所的老板王總為二人調解,未果,后王紅報警稱被強奸。
2018年3月1日,邸某某因涉嫌犯強奸罪被刑拘,同年3月13日被逮捕,12月底,邸某某犯強奸罪一審獲刑3年。隨后,邸某某上訴被駁回,二審維持原判。
一審判決書顯示,2018年2月22日17時許,邸某某與王紅通過某婚姻介紹相識并共進晚餐,當日20時許,邸某某駕車載王紅到地勢偏僻的灤南縣北苑華府北側空地處。邸某某意圖與王紅在車上發(fā)生關系,在王明確拒絕后,邸某某使用按手、壓身體等手段,強行與王紅發(fā)生了關系。
邸某某辯稱,其和被害人是情侶關系,其沒有強迫被害人,不構成強奸罪。
邸某某辯護人提出,被害人王紅與被告人邸某某通過婚介相識并彼此產生好感,二人在車上發(fā)生親昵行為后被害人主動將副駕駛座位放倒,邸某某趴到被害人身上與被害人發(fā)生了關系,未對被害人實施任何暴力、威脅等行為,雙方發(fā)生關系時完全是自愿的。
公訴機關指控邸某某實施了“壓身體、按手”等行為不能評價為暴力行為,二人發(fā)生行為時不可避免有身體接觸,車內空間狹小,出現(xiàn)壓身體等情形屬正常,且被害人身體未受到傷害,車內物品未損壞,也無因被害人反抗形成的任何痕跡。
邸某某供述始終一致,其從未否認其與王紅發(fā)生關系,且在王紅、王總向其索要錢財時未給付對方索要的四五萬元,反而就其行為是否構成強奸進行咨詢,足以證實邸某某在偵查階段及庭審階段供述的真實性和客觀性。
雙方發(fā)生關系過程中被告人接到其家人來電,此時被害人完全有時間離開車輛尋求救助,二人發(fā)生關系后,被害人完全可以在被告人回家后選擇報警,但被害人并未實施上述行為,而是委托他人以報警相威脅向被告人索要錢款,因此不排除王紅存在敲詐邸某某的合理懷疑。
王總曾多次因盜竊、強奸被判處有期徒刑,可以看出其品格存在嚴重瑕疵,其報案的真實目的讓人感到懷疑。
河北灤南縣法院認為,邸某某違背婦女意志,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(fā)生關系,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。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邸某某犯強奸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,適用法律意見正確,本院予以支持。被告人及辯護人關于被告人不構成強奸罪的辯解及辯護意見,經查,被害人陳述證實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手段,其不自愿與被告人發(fā)生性關系,有證人王總證言相佐證,同時案發(fā)后被害人與王總、被告人邸某某的聊天記錄顯示被害人一再聲稱其不愿意與被告人發(fā)生性關系,被告人對其使用了暴力手段,足以證實被告人邸某某違背被害人意志,強行與被害人發(fā)生了性關系,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。故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該辯解及辯護意見理據(jù)不足,該院不予采納。
9月12日,在接受瀟湘晨報記者采訪時,邸某某的父親邸剛(化名)稱,兒子是冤枉的。事發(fā)后王總曾找到他們家,稱王紅被邸某某欺負了,開口就要2萬塊錢的補償費。因為沒錢,邸剛沒有立刻答應。
接下來幾天,邸剛多次前往該婚介所詢問如何解決此事,被對方以多種理由索取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金錢。最后,對方提出要5萬塊錢。這時,覺得自己被詐騙了的邸剛拒絕支付這筆錢。
離相親8天后,兒子因涉嫌強奸被拘留。
邸剛稱,自己已看到河北唐山市中級法院發(fā)布的通報,他現(xiàn)在就希望能還兒子清白。
瀟湘晨報記者聯(lián)系了涉事婚介公司的王總,其稱在忙不方便接電話。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,他表示,王紅是單親家庭的孩子,當年在一家物業(yè)公司上班,由母親帶著在婚介所登記了征婚信息,希望找一個小伙子結婚。2018年2月22日,他安排了王紅和邸某某相親,吃飯的時候挺正常的,吃完飯后邸某某和王紅單獨相處去了,而后邸某某把王紅送回婚介所。
“后來他倆回來,男方肯定是愿意了,早給我發(fā)了500元,但王紅回來后就趴在桌子上,看著不高興,我就問她要是不愿意的話,我把錢退給小伙子。她就跟我說被強奸了。當時這姑娘就很委屈,感覺被欺負了,我就給她發(fā)了個52元的紅包,就說安慰安慰她,沒有什么別的意思,不代表‘我愛你’什么的。我都50多歲了,她才20多歲,這都差多少歲了?!?/p>
王總稱,他出于好心幫著調解,所以當起了中間人,“女方從沒說過要男方家給補償金,更沒提過要2萬、甚至5萬補償金。是我和老李當時給男方建議,給女方道個歉,給一些錢當補償,這個事就和解了。沒想到小伙子的母親說我們敲詐勒索,小伙子也堅持雙方是自愿的,不道歉,后來都沒調解成?!?/p>
圖:VCG
對話 邸剛
【1】希望還兒子清白
瀟湘晨報:9月11日河北唐山市中級法院發(fā)布了一個通報,稱你兒子的事該院高度重視,迅速組織專門力量對文章中反映的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,目前正在核查中。你知道這個事了嗎?
邸剛:我知道,我看到了消息。我這個手機顯示不了推送,那時候我大兒子和兒媳婦的手機上有,我就知道了。
瀟湘晨報:你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是什么反應?
邸剛:反正我要求他按事實查辦。這個事一開始他沒實事求是,按照法院、公檢法的說法,他一開始沒查清這個事,所以我才不停向上申訴。
瀟湘晨報:你覺得兒子是被冤枉的?
邸剛:他們這屬于一個詐騙團伙,我兒子是冤枉的,我還咨詢了很多律師、專家,他們都說我兒子是被害的。
瀟湘晨報:婚慶所的老板說事情之所以鬧到現(xiàn)在這個樣子,是因為你們家態(tài)度太差,一直不肯認錯。
邸剛:他這個話他說的完全不對。
瀟湘晨報:當時是什么情況?
邸剛:那天我兒子回家來說要一千塊錢,然后過一個禮拜定親要一萬多。我問他怎么回事,他說了事情,我說你相親那女的也太簡單了,兩個人不先處處感情,了解一下彼此,了解一下性格?我說這個不行,你給她打電話,先處個半年再說。結果女方反口了,讓賠多少多少錢。那時候半夜11點多,我兒子也沒現(xiàn)金,也沒給他錢,說你們這是詐騙。等他再回家已經12點多了,我也沒好意思問。
【2】補償金額從2萬漲到5萬
瀟湘晨報:然后呢?
邸剛:第二天,婚慶所的老板帶著幾個人就闖我們家去了,說找我兒子。我問找我兒子干啥,說著要給我兒子打電話。他說手機收起來我有個事跟你說說,他說我給你兒子介紹對象,讓他們去河邊培養(yǎng)培養(yǎng)感情,兩人一見鐘情發(fā)生關系,你兒子把這個婦女送回我婚介所,送到那以后,女的給我打電話說你兒子欺負了她。我說你想說什么?他說給人家2萬塊錢補償。
瀟湘晨報:你同意了嗎?
邸剛:我問他既然要補償,女的怎么沒來?他說她沒臉來。我說她不來,這個錢我沒法給,我家現(xiàn)在也沒有這個錢,我詳細考慮一下。他說趕在11點之前要給這2萬塊錢,要是不給就告你兒子強奸。后來他就走了。
瀟湘晨報:關于賠償你們有進一步協(xié)商嗎?
邸剛:第二天,我們家人就在一起商量這事怎么辦,有人說趕緊報案,我們就說第二天了還能報案嗎?當天夜里,一個他們認識的人就打電話過來說商量這個事,他說這個事放個三五天都可以。我們聽著這個意思,像是錢花了,買個平安和聲譽。
所以第三天我們就去了,他跟我們要2000塊錢的見面禮,說1000塊錢一天。然后那邊有個女的,在和我說說。到了11點,找我們要1000塊錢說去吃飯。當時我有點猶豫,一個人吃飯怎么吃1000塊?在那兒待了2個小時,他們一共要了我4000塊錢。沒聊出什么來,他們說先到此為止,明天再來。
第四天又去了,找相親的那個女的,問她怎么辦,她說不是她搞的,是王總搞的,是他支持她搞的。那天又找我要了5000塊錢,說要給公安局誰誰誰送禮金,我后來查了,公安局根本沒有這個人,他們瞎說的。
后一天又讓我們去,說解決這個事,我們又去了,去了之后他們說要5萬塊錢,一分不少。
這件事前前后后,加上我兒子給他的紅包,他要了我們家一萬多塊錢,他這是屬于詐騙吧?我就沒繼續(xù)給錢了。
瀟湘晨報:你認為他們是詐騙?
邸剛:他們就是打著征婚的名義來搞這個事,按說他們是婚介公司,介紹了這么多對象,就沒有談成的。判決書上有好多事情是錯誤的。
瀟湘晨報:在此之前還有人被害過嗎?
邸剛:他們這是一項生意,就為錢財,要是不給錢就告你強奸。我兒子是第二起,他以前也有過這種情況,這個是我聽別人說的,說也是這個婚慶所,也是這個女的,要了他2萬塊錢,但是那人已經成家立業(yè),怕受到影響,就沒有出面。
【3】兒子寧愿不減刑也不認罪
瀟湘晨報:所以最后你們沒調節(jié)成功?
邸剛:這個事發(fā)生8天后,公安局找我做筆錄,說你們調解沒調解成,依法抓人。你說說這個事,要真是強奸,他跟你耽誤這么久?
瀟湘晨報:后來你兒子就被抓了,然后判了刑?
邸剛:是的。他們讓我兒子認罪,他說我沒罪。辦案的問你跟女方發(fā)生關系沒有?他說是自愿發(fā)生關系的,不認罪。
瀟湘晨報:服刑期間見過兒子嗎?
邸剛:倆月之前我兒子給我打過一回電話,說現(xiàn)在有一個減刑半年的機會,他寫那個認罪書,承認自己確實犯了罪了,可以減刑。我兒子就是,我寧愿多坐這半年牢,也不認罪。從判決下來到現(xiàn)在,他都沒認過罪。
瀟湘晨報:因為覺得兒子是冤枉的,所以你一直在給兒子申訴?
邸剛:是的,我跑了許多相關部門去反應事情,但都沒有什么結果。
瀟湘晨報:為什么把事情曝光出來?
邸剛:我一個普通百姓沒有什么關系,只能把這事公布于全國廣大民眾,希望引起公檢法的重視,咱們不能冤枉一個好人,當然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。我的手機沒有,別人要加我讓我傳資料給他,我說我沒有,只能把資料郵寄過去給他們。
瀟湘晨報:你們之后還和女方或婚慶所有過聯(lián)系嗎?
邸剛:出事之后一直沒聯(lián)系。
【4】女方曾有機會報警
瀟湘晨報:你兒子性格怎么樣?
邸剛:我說實在我一點也不撒謊,我兒子我兒子是退伍軍人,在消防隊上班,人老實厚道,為人處世都是不想占便宜的那種。我兒子在部隊上連續(xù)兩年都是優(yōu)秀。
瀟湘晨報:聽起來你兒子條件還可以,怎么會考慮去相親?
邸剛:現(xiàn)在的大姑娘要求條件也特別高,要有房有車,我們農村的沒有這么好的條件。而且也不能說是個女性就要,要找合適的。
瀟湘晨報:怎么找到這個婚介公司的?
邸剛:我也不是很清楚,可能是我兒子身邊人介紹的。那個婚慶所就是先交188的會員費,完了相完親之后給500的紅包,安排你們吃飯。我懷疑他們一早就安排好了。
瀟湘晨報:為什么這么說?
邸剛:那天晚上他們獨處的時候,婚慶所的老板和一個女的給王某打過電話,還聊了挺長時間。我也給我兒子打過好幾回電話,問他這么晚了咋還不回去,畢竟他自己開車,當父母的會擔心。你說要真是強奸,她可以通過電話求救,也可以和周圍邊界求救。你說哪有相親,第二天就上人家家里要錢的?
【5】以后不敢隨便相親了
瀟湘晨報:你們現(xiàn)在的訴求?
邸剛:之前政法委和公安局的問我說有啥要求沒有,我說第一點就是要我還我兒子的清白,其他的事情,等這個要求解決之后再說。
瀟湘晨報:如果真的是詐騙,打算追究婚慶所和女方的責任嗎?
邸剛:這個按法律程序走吧,該怎么罰就這么罰。
瀟湘晨報:這件事對你的影響?
邸剛:發(fā)生這個事之后,我吃不好睡不好,身體也不好。對于人生來說,就像那個俗話說的,腆著胸口走,這事發(fā)生之后沒法見人了,名聲也不好。我大兒子也是退伍軍人,因為這個事感覺在人跟前特別沒面子,我覺得挺冤的。
瀟湘晨報:網(wǎng)上也有人支持你兒子。
邸剛:我也看到了這些說法,有的留言說小伙子天會亮的。但現(xiàn)在這個事還沒定,咱也不能干啥,走一步算一步。
瀟湘晨報:這件事對你兒子的婚姻有影響嗎?還會去相親嗎?
邸剛:肯定有啊。相親這事,如果是知根知底的,那可以去。像婚介公司這種,不敢去了,騙子太多了。
瀟湘晨報記者 溫艷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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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來源:瀟湘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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