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陜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,忍到仨子女成年后起訴離婚。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,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,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,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。
其實,不難看出。法院的判決不過就是讓她扔到地生活繼續(xù)下去。
他打我罵我?!盀榱撕⒆樱倘叹瓦^去了?!边@是該女子堅持40年的忍。
終于她的任務已經(jīng)完成。想不再忍時,法院卻告訴她,“年少夫妻老來伴,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,二人今后只要能互諒互讓,相互珍惜,加強溝通與交流,妥善處理化解現(xiàn)有矛盾,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?!?/p>
然而,真的是什么問題都能通過溝通解決的嗎?一般說來,這兩樣觸及了婚姻的底線,若無法有效溝通而不離婚將就過日子的話,只會讓當事人人活得更痛苦甚至會發(fā)生悲劇。
一、家暴。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(shù)次,若不能感同身受被家暴者的身心痛苦,就不要當老好人去勸人家和解或者理解。
二、出軌。婚姻里的不忠,即便短暫原諒,今后也會是擱在心里的一道傷疤,當斷則斷。當然,愿意相信對方能悔過,那就給對方機會,好好經(jīng)營婚姻。如果不能,那就快刀斬亂麻。
婚姻里的每一個選擇都應該慎重。結婚前要慎重,多了解另一半的品行;婚后發(fā)生矛盾時要慎重,不沖動,冷靜下來處理矛盾。
觸及到婚姻的底線也要慎重,能接受的以后就別抱怨;不能接受的,就快刀斬亂麻。猶豫不僅耽誤青春,還會讓其他人產生錯覺:你明明過得不錯,你提離婚是沖動,這是你的錯。
就拿這名陜西女子來說吧,她忍了這么多年,最后只等來一句“加強溝通,仍是美滿家庭,不能離婚”,這就有點諷刺的意味了!
古人說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,法官有時候很難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。如果草率地做出離婚判決,可能會導致本可以挽救的婚姻就此激起更多社會矛盾。于是,很多法官不得不選擇保守“裁決”。這就是實踐中第一次離婚基本判不離,要起碼拖到第二次甚至第三次、第四次等才能判決離婚。
這種判法,有時對當事人真的很不公平。就拿這起40年長期打罵的婚姻來說吧!如果當事人有客觀真實的能夠形成證據(jù)鏈的家暴證據(jù),怎樣才能讓這個40年來被打罵遭受婚姻折磨的女子去“溝通、挽回”呢?退一步說,她為了孩子都可以忍了48年,難道他她為了孩子不懂得“溝通挽回”的道理嗎?
小編感覺,她肯定做了,她溝通的次數(shù)肯定有很多,只不過溝通的結果仍然是沒有盡頭的家暴。
恐怕她在收到判決書的那一刻,除了絕望和無助之外,她再也找不到任何去溝通挽回的動力了!
小編感覺她會很絕望,而這種絕望真的挺讓人心疼。
一位網(wǎng)友表示:“都忍了大半輩子了,要是能珍惜,也不至于要離婚,法院別為自己的行為自我感動,需客觀判決。我覺得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,只要起訴,都應該判離婚。因為如果不是真的不想在一起過了,不會走到上法院起訴這條路的。而法院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看清楚子女的撫養(yǎng)權和財產的分割就行了。別人過得幸福不幸福,過不過得下去,難道自己不知道么?”
仔細品讀此事,突然間,竟然不知道我們該如何做起。從這個判決書中我們可以獲得許多對我們有用的信息。了很多的信息:
有女性長期在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。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為了子女隱忍。少部分到晚年子女都成家之后才提出離婚。.按照離婚冷靜期制度,這種情況不能判離。她們只好走訴訟程序,但是訴訟依然不予同意。目前還沒有一條法律可以直接離婚。離婚通常必須要兩方同意,哪怕有家暴情節(jié)。
法律沒有保護好這位受家暴女性的安全和婚姻自由。這項判決讓人學會珍惜根本不存在的幸福。目前沒有很好的辦法來解決家暴問題。
也許,人們在到達離婚的目標時需要有很長的路要走,但是在走這段路的過程中,走得越慢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沒有付出應該付出的代價,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承受本不應該承受的代價。
難道這樣就對嗎?這樣他們就幸福了嗎?小編認為,感情是婚姻的基石,只要雙方?jīng)]感情了,任何外界的強迫均是于事無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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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我看過,感覺說的挺對的,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
如果發(fā)信息不回,怎麼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