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|野離離
01
小楊和小陳結(jié)婚有些年頭了,如今女兒已經(jīng)12歲,兒子也4歲了.
但這么多年的磨合依舊沒能讓兩人的感情越來越好,反而因為生活的瑣事,以及無法磨合的性格,兩個人越走越遠(yuǎn)。
最后,妻子小陳在外面有人,兩人決定離婚。
本來剛開始小楊以為妻子不過是沖動離婚,畢竟兩個孩子都這么大了,這么多年的婚姻生活,不能說一點感情沒有。
加上小陳本來就是那種好玩,喜歡交朋友的性格,小楊一直想著給她機(jī)會讓她回心轉(zhuǎn)意。
玩累了她會回歸家庭的,小楊是這么想的,但最后小陳還是堅決要離婚,小楊便答應(yīng)了。
小楊要了兩個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(quán),另外車子歸前妻,而且不需要她出撫養(yǎng)費。
那會兒他們還沒有造自己的房子,跟公公婆婆合住,也就不需要考慮房子如何處置。
從離婚處理方式來看,小楊相當(dāng)?shù)拇蠖?,也相?dāng)?shù)挠袚?dān)當(dāng),至少他能要兩個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(quán),沒有撕逼,沒有狗血,和平分手,好聚好散。
都說分手見人品,似乎也能推斷小楊人品不錯,至少不壞。
但在小陳眼中,小楊是一個不夠有擔(dān)當(dāng)?shù)哪腥?,平時只要是婆媳有矛盾,小楊都不會站出來說句公道話,更別提會為她撐腰。
婚姻中也不懂得照顧她的情緒,離婚之后卻死命糾纏,不愿放手。
02
小陳還說,她有一個非常強(qiáng)勢的前婆婆,家里所有的事都是她做主,就連小陳坐月子的錢都被婆婆收走了,她一分沒拿到。
面對如此婆婆和丈夫,小陳的處境孤立無援,當(dāng)矛盾積累到一定的程度,小陳決定離婚時,小楊才有所悔悟。
只是為時已晚,想要再挽回已經(jīng)很難了,可能是出于愧疚,小楊寄希望于復(fù)婚上,畢竟一個人帶兩個孩子,太辛苦了。
離婚后,兩個人確實經(jīng)常有來往,小陳會來前夫家住,前夫也會去小陳家一起生活。
最近這兩年過年都是在小陳家過的,如此看來,兩個人藕斷絲連,復(fù)婚有望。
比如小陳讓小楊去造房子,因為此前她們一直跟婆婆住在一起,小楊聽這話似乎找到了一種信號,前妻想要他造房是為了有他們獨立的小家。
小楊立馬動身把房子建好,為此還欠了30多萬的債務(wù)。
還有一次晚上11點多小陳讓小楊給他轉(zhuǎn)1000塊錢,拿到錢后小陳說的是“謝謝老公”。
這兩個事件給了小楊一個假象:小陳希望復(fù)婚。
但后來,小陳的幾點操作給小楊潑了冷水。
有段時間,小楊見小陳經(jīng)常開著一輛別人的汽車,后來了解到那是她新交的男朋友的,聽聞前妻要有新男朋友,小楊覺得自己被耍了,錯付了。
惱羞成怒的他便開車撞了小陳,還威脅恐嚇其男朋友。
后來只要是小陳交男朋友,小楊都不會放過他們,要么恐嚇,要么威脅,要么是各種手段讓對方離開,這讓小陳也苦惱不已,越發(fā)想要逃離。
她完全懂前夫的意思,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,但不合適的兩個人,終究是過不下去,還可能給孩子帶來更大的負(fù)面影響。
何必呢,不如彼此放手。
03
客觀地講,小陳的想法沒錯,但她有一點無法接受的是,在她看來,兩個孩子可以不要,甚至可以不看望,從此跟她沒關(guān)系。
給了前夫就是前夫家的。
足見其狠心。
如果說對前夫失望,不想復(fù)婚,那是她的自由和選擇,但不管如何,孩子始終都是自己的,離婚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,她還要再來一刀,何其殘忍。
最后,在調(diào)解員的勸說之下,小陳同意以后會經(jīng)常來看望孩子,給予必要的母愛,但要復(fù)婚是不可能的了。
她甚至有點得意地炫耀:“我的男朋友多著呢?!?/p>
言下之意,她的選擇很多,可能看不上前夫。
小楊在見已沒有挽回的希望,也徹底死心了,與其撕破臉兩敗俱傷,不如好聚好散,還能博得個好名聲,同時對孩子的成長也更好。
于是他與前妻達(dá)成了協(xié)議,他愿意讓她走,在感情上徹底斷絕關(guān)系,但前妻要履行看望孩子的責(zé)任。
最后這個結(jié)果不算圓滿,但也算是最壞的吧。
離婚,雖然兩個成年人同意就可以了,但孩子最可憐。
尤其是當(dāng)遇見不負(fù)責(zé)任的父母時,對孩子而言更是災(zāi)難。
不合適的婚姻我們不建議硬湊合,但如果真的要離婚,還是建議多想一想。
如果有了孩子,要多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問題,不你離婚有多和平,你都無法否認(rèn),這種行為對孩子已經(jīng)造成了心理傷害。
所以離婚要謹(jǐn)慎,結(jié)婚更要謹(jǐn)慎。
婚姻不是兒戲,尤其是有了孩子的家庭,更不能隨意對待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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