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關系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,按理說,的確應該互幫互助,在對方困難的時候,給予幫助,但是這的確只能說理想狀況,現(xiàn)實狀況是,當兩個人互相厭惡時,無需大難臨頭,都恨不得立刻各自飛。
那么在這樣局面上,鬧離婚的夫妻之間,還有沒有互相照顧的義務,比如家里一直丈夫在給生活費,如今妻子失業(yè)了,丈夫還需要給家用嗎?
今天,小編就借用一網友提問聊聊這個話題,該網友稱,自己老公一直企圖離婚,如今兩人分居,老公更是不給一分錢,她想知道怎么辦?
我們先看下,網友們的看法
一些人認為,既然已經分居了,憑什么對方還要給你生活費呢?為什么不自己努力去找工作,還等著男方生活費太不現(xiàn)實
也有人認為,婚姻關系里,本來女人付出就更多,作為男方既然還沒有離婚,就應該履行夫妻之間互相照顧的義務。
夫妻之間的相互撫養(yǎng),并不代表一方就該養(yǎng)另一方
雖然法律上的確有規(guī)定,那就是夫妻之間有相撫養(yǎng)的義務,直白點說,也就是互相照顧,這種照顧當然包含了經濟上,所以我們的婚姻生活才常常有類似一方賺錢養(yǎng)家,一方照顧家里內。
但是實際操作中,一旦感情破滅,或者丈夫就是不愿意給家用了,女方以自己丈夫不給我生活費,去起訴,讓法院強行要求自己丈夫每個月給自己錢,大家認為可能嗎?
法律上,每個月強行給錢的情況,只有贍養(yǎng)老人,撫養(yǎng)孩子一般會得到支持,夫妻之間,只有一方重病或者失去勞動能力,另外一方置之不理,可以要求強行讓有錢的一方出錢看病。
因為,贍養(yǎng)義務和撫養(yǎng)義務是強制性義務,夫妻之間一方生病也屬于救濟。
但是夫妻之間,一方并沒有強制性必須給另一方生活費規(guī)定,常識上也可以想下,都是成年人,都沒生病,都有賺錢的能力,憑什么一方必須給另一方錢。
所謂,老公應該照顧老婆,本就是道德范疇,我愛你,我愿意照顧你,比如給你足夠的金錢,但是這是強行規(guī)定嗎?不是。
為什么法律上寫的是相互撫養(yǎng),也是這個道理
建議離婚分割財產,找個工作
沒感情了,逼迫離婚,既然分居,最終其實這段感情也只有結束。
夫妻之間,真一方想離婚了,沒有離不了的婚,所以作為女方不如早點做打算。
要明白,作為男方,不愛了,怎么可能還愿意給你生活費,他根本不會在乎你有沒有失業(yè),買不買得起豬肉。
你也說,他就希望這樣,逼迫你離婚,個人覺得,這種行為無非對錯,正如我前面說的,他本來沒這個義務,現(xiàn)在也打算離婚,這樣做不是很正常嗎?
因此,個人建議
第一,理清楚家里的經濟狀況,估算下自己能夠分割多少錢,提前做打算,如果有孩子,孩子要不要,房子自己要不要,今后怎么生活
第二,開始積極尋找工作,不要指望生活費了。
你難道為了生活費還起訴,即使法院真抽風受理了,你生活費都沒了,起訴,找律師不要錢嗎?
真判決了,對方就是不給,你難道還準備排隊指望法院給你強制執(zhí)行。
最后想說,既然離婚避免不了,不如努力謀算以后吧。
評論列表
情感機構有專業(yè)的老師指導,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(qū),真的很不錯!
發(fā)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么辦呢?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么?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么?